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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考場規(guī)則(2025年版) |
http://m.ehavn.com 2024年11月8日 來源: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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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考場規(guī)則(2025年版)
I 音樂類
一、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妨礙相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須憑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提前1小時以上到達指定考點(考試封閉區(qū)域)接受身份驗證和智能安檢門對隨身物品的檢查。
三、考生所攜帶的考試文具、用品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1.筆試科目相關考試用具須自備(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裝),基本配備為:0.5mm中性黑色字跡簽字筆,2B涂卡鉛筆,繪圖鉛筆(HB),橡皮擦,無字透明墊板。超出上述品種的文具、用品、資料等禁止帶入考場。
器樂面試,除鋼琴統(tǒng)一提供外,其他樂器由考生自備。
2.禁止攜帶手機、耳機、手表、電子手環(huán)、平板電腦等具有通訊、拍錄、存儲及查詢等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點(考試封閉區(qū)域)。考試過程中,凡攜帶上述電子用品者,無論開機或者關機、使用與否,均以考試作弊論處,高考(含藝考)報名所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
3.因身體有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使用助聽器等)不便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須提前開具醫(yī)療機構證明和當地招考機構的審核材料。
四、嚴格遵守考試時間和考試流程相關規(guī)定。
1.音樂類“樂理”和“聽寫”兩科目實行合卷筆試,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參加任一科目考試。
2.筆試科目開考前45分鐘,聲樂或器樂面試科目開考前30分鐘考生應進入指定考場(候考室)。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
3.筆試考試起止時間一律以考點統(tǒng)一信號為準?荚囬_始信號發(fā)出后方可答題,作答須使用現行規(guī)范語言文字。筆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本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
4.筆試科目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監(jiān)考員指令配合做好試(答)卷、草稿紙等考試材料回收。從監(jiān)考員開始收集考試材料至考生獲準離場前,均屬于考試實施時間段;面試科目自考生進入候考室至考試結束并帶離考場前,均屬于考試實施時間段。期間,考生須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嚴禁將上述考試材料帶出考場,嚴禁有拍錄甚至傳播試(答)卷、草稿紙、考試場所等涉考敏感信息之類的違紀、作弊行為,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五、考生須在筆試科目試(答)卷上準確填寫考生信息,正確粘貼條形碼,并按規(guī)定作答。
1.須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晰地填寫考生信息,粘貼考生信息條形碼。粘貼條形碼、確認簽字前應認真核對條形碼、信息表上的信息,若與本人實際信息不符,應立即舉手報告;粘貼條形碼要貼正壓緊粘牢。凡考試信息漏填、錯填、書寫字跡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貼條形碼而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須在試(答)卷規(guī)定區(qū)域內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潔。答寫在規(guī)定區(qū)域外、草稿紙上或非對應題號作答區(qū)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或答題卡,以下統(tǒng)稱答卷)上做任何標記,否則按無效答卷處理;不得破壞損毀試卷和答卷;遇試(答)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考生應舉手詢問,及時報告監(jiān)考員;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六、嚴格遵守音樂類專業(yè)《考試說明》及相關補充規(guī)定。
1.打印準考證時考生聲樂、器樂科目分別填報的兩首曲目不得重復。否則按違規(guī)處理,取消考試資格,相關科目考試成績計為零分。
2.聲樂、器樂科目考試時采用的唱法、器種須與高考報名系統(tǒng)所填報的信息一致,否則影響考試成績責任自負。
3.聲樂、器樂科目考試時,當場從考生所備兩首曲目中隨機抽取1首(打擊樂專業(yè)須考查兩種不同打擊樂器的作品),供考生現場演唱(奏)并錄制音視頻作為考評依據。錄制時所演唱(奏)的曲目須與考場隨機抽選的一致,否則按違規(guī)處理,取消考試資格,相關科目考試成績計為零分。
4.考試過程中考生不得自報、呈現個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含單報姓氏或名字<包括同音姓名>)、考生號、準考證號等],不遵守者按違規(guī)處理,相關科目面試成績記為零分。
七、不得穿戴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服裝、佩飾(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tǒng)一服裝)等進入候考室、備考室、考場等考試區(qū)域?忌M場前若服裝、佩飾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須按現場考務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考場,否則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八、省統(tǒng)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教育考試?忌鷳医逃荚囅嚓P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荚噮^(qū)域(包括候考室、備考室、考場等場所)視頻監(jiān)控全覆蓋,考試全程錄音錄像?忌绮蛔袷乜紙鲆(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法規(guī)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替考、組織高科技作弊等違法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II 舞蹈類
一、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妨礙相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須憑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提前1小時以上到達指定考點接受身份驗證和智能安檢門對隨身物品的檢查。
三、考生所攜帶的考試文具、用品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1.舞蹈表演科目可使用、攜帶的道具,僅限會影響舞蹈表演效果的、直接相關且必需的道具。其他非必要的如普通頭飾、佩飾等不得作為道具帶入,否則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2.禁止攜帶手機、耳機、手表、電子手環(huán)、平板電腦等具有通訊、拍錄、存儲及查詢等功能的電子用品(存儲舞蹈表演所需音樂的U盤除外)進入考點(考試封閉區(qū)域)。考試過程中,凡攜帶上述電子用品者,無論開機或者關機、使用與否,均以考試作弊論處,高考(含藝考)報名所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
3.因身體有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使用助聽器等)不便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須提前開具醫(yī)療機構證明和當地招考機構的審核材料。
四、嚴格遵守考試時間和考試流程相關規(guī)定。面試科目開考前30分鐘,考生進入指定候考室。面試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
五、嚴格遵守舞蹈類專業(yè)《考試說明》和相關補充規(guī)定
1.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三個科目服裝、妝容要求一致,均為:女生盤頭,著純色、無標識、無裝飾緊身吊帶練功衣,穿淺色褲襪和軟底練功鞋(或足尖鞋)。男生著純色、無標識、緊身短袖、緊身褲和軟底練功鞋。不可化妝。
2.考生不得穿戴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服裝、佩飾(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tǒng)一服裝)等進入候考室、備考室、考場等考試區(qū)域?忌M場前若服裝、佩飾、妝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須按現場考務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考場,否則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3.考生在考點候考室應對自備的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樂進行試播[自備音樂格式為mp3;存儲介質為U盤(格式為FAT32),僅存儲本次考試所需音樂]。考試時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質等原因無法播放音頻或音質不清,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可在無伴奏情況下完成表演,不影響評委對該科目面試成績的客觀評定。
4.舞蹈表演自備劇目應與高考報名選報的舞種方向(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和流行舞)一致,否則影響考試成績責任自負。報考國際標準舞等舞種的考生不得攜帶舞伴進場考試。
5.考試過程中考生不得自報、呈現個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含單報姓氏或名字<包括同音姓名>)、考生號、準考證號等],不遵守者按違規(guī)處理,相關科目面試成績記為零分。
6.考生自進入候考室至考試結束并帶離考場前均屬于考試實施時間段,須自覺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有拍錄、傳播考試場所內涉考敏感信息等違紀、作弊行為,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六、面試過程中,評委可根據考生專業(yè)表現及考試進程等因素,叫停、中斷考生的表演或決定抽考作品片段。該做法不影響對相關考生面試成績的客觀評定,考生應服從評委老師的臨場處置安排。
七、省統(tǒng)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教育考試?忌鷳医逃荚囅嚓P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荚噮^(qū)域(包括候考室、備考室、考場等場所)視頻監(jiān)控全覆蓋,考試全程錄音錄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法規(guī)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替考、組織高科技作弊等違法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III 表(導)演類
一、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妨礙相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須憑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提前1小時以上到達指定考點接受身份驗證和智能安檢門對隨身物品的檢查。
三、考生所攜帶的考試文具、用品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1.筆試科目相關考試用具須自備(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裝),基本配備為:0.5mm中性黑色字跡簽字筆,2B涂卡鉛筆,橡皮擦,無字透明墊板。形體技能展現、形體形象觀測、臺步展示、才藝展示等科目的服裝、鞋子、伴奏音樂等所需用具(品)須自備且符合《考試說明》相關規(guī)定。
2.禁止攜帶手機、耳機、手表、電子手環(huán)、平板電腦等具有通訊、拍錄、存儲及查詢等功能的電子用品(存儲形體技能展現、才藝展示科目所需伴奏音樂的U盤除外)進入考點(考試封閉區(qū)域)?荚囘^程中,凡攜帶上述電子用品者,無論開機或者關機、使用與否,均以考試作弊論處,高考(含藝考)報名所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
3.因身體有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使用助聽器等)不便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須提前開具醫(yī)療機構證明和當地招考機構的審核材料。
四、嚴格遵守考試時間和考試流程相關規(guī)定。
1.筆試科目開考前45分鐘、面試科目開考前30分鐘考生進入指定考場(候考室)。筆試、面試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
2.筆試考試起止時間一律以考點統(tǒng)一信號為準。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后方可答題,作答須使用現行規(guī)范語言文字。筆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本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
3.筆試科目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監(jiān)考員指令配合做好試(答)卷、草稿紙等考試材料回收,從監(jiān)考員開始收集考試材料至考生獲準離場前,均屬于考試實施時間段;面試科目自考生進入候考室至考試結束并帶離考場前,均屬于考試實施時間段。期間,考生須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嚴禁將上述考試材料帶出考場,嚴禁出現拍錄甚至傳播試(答)卷、草稿紙、考試場所等涉考敏感信息之類的違紀、作弊行為,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五、考生須在筆試科目試(答)卷上準確填寫考生信息,正確粘貼條形碼,并按規(guī)定作答。
1.須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晰地填寫考生信息,粘貼考生信息條形碼。粘貼條形碼、確認簽字前應認真核對條形碼、信息表上的信息,若與本人實際信息不符,應立即舉手報告;粘貼條形碼應貼正壓緊粘牢。凡考試信息漏填、錯填、書寫字跡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貼條形碼而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須在試(答)卷規(guī)定區(qū)域內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潔。答寫在規(guī)定區(qū)域外、草稿紙上或非對應題號作答區(qū)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按無效答卷處理;不得破壞損毀試卷和答卷(題卡);遇試卷、答卷(題卡)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考生應舉手詢問,及時報告監(jiān)考員;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六、嚴格遵守表(導)演類專業(yè)《考試說明》及相關補充規(guī)定。
1.形體形象觀測科目形體測量和體態(tài)展示兩個環(huán)節(jié)著裝要求一致。赤足、著泳裝(須三角式,不得為平角褲)。其中女生著純色、分體、不帶裙邊泳裝;男生著純色泳褲。泳裝上不得有包括LOGO在內的任何標識。
2.體態(tài)展示后考生無需臨場更換服裝,直接著泳裝進行臺步展示。女生須穿高跟鞋(不得帶水臺),男生須赤足。
3.命題即興表演科目考試結束后考生須及時交回題卡,不得帶出考場。
4.考生應按面試科目有關規(guī)定處理發(fā)式、著裝和穿配鞋襪。不得穿戴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服裝、佩飾(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tǒng)一服裝)等進入候考室、備考室、考場等考試區(qū)域。服裝表演方向各科目考試中,考生不可化妝。
考生進場前若服裝、佩飾、妝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須按現場考務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考場,否則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5.考試過程中(含才藝展示科目的自我介紹),考生不得自報、呈現個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含單報姓氏或名字<包括同音姓名>)、考生號、準考證號等],不遵守者按違規(guī)處理,相關科目面試成績記為零分。
6.考生在考點候考室應對自備的形體技能展現、才藝展示科目伴奏音樂進行試播[自備音樂格式為mp3;存儲介質為U盤(格式為FAT32),僅存儲本次考試所需音樂]。考試時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質等原因無法播放音頻或音質不清,由考生本人負責?忌稍跓o伴奏情況下完成表演。
七、面試過程中,評委可根據考生專業(yè)表現及考試進程等因素,叫停、中斷考生的表演或決定抽考作品片段。該做法不影響對相關考生面試成績的客觀評定,考生應服從評委老師的臨場處置安排。
八、省統(tǒng)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教育考試。考生應知悉國家教育考試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荚噮^(qū)域(包括候考室、備考室、考場等場所)視頻監(jiān)控全覆蓋,考試全程錄音錄像?忌绮蛔袷乜紙鲆(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法規(guī)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替考、組織高科技作弊等違法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IV 播音與主持類
一、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妨礙相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須憑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提前1小時以上到達指定考點接受身份驗證和智能安檢門對隨身物品的檢查。
三、考生所攜帶的考試文具、用品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1.考試過程中禁止使用道具等輔助工具。禁止攜帶手機、耳機、手表、電子手環(huán)、平板電腦等具有通訊、拍錄、存儲及查詢等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點(考試封閉區(qū)域)。考試過程中,凡攜帶上述電子用品者,無論開機或者關機、使用與否,均以考試作弊論處,高考(含藝考)報名所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
2.因身體有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使用助聽器等)不便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須提前開具醫(yī)療機構證明和當地招考機構的審核材料。
四、嚴格遵守播音與主持類專業(yè)《考試說明》及相關補充規(guī)定。
1.開考前30分鐘考生進入指定候考室。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
2.考試過程中考生不得自報、呈現個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含單報姓氏或名字<包括同音姓名>)、考生號、準考證號等],不遵守者按違規(guī)處理,相關科目面試成績記為零分。
3.考試結束后考生須及時交回題卡,不得帶出考場。
4.考生自進入候考室至考試結束并帶離考場前均屬于考試實施時間段,須自覺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有拍錄、傳播考試場所內涉考敏感信息等違紀、作弊行為,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五、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等行為,不得穿戴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服裝、佩飾(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tǒng)一服裝)等進入候考室、備考室、考場等考試區(qū)域。
考生進場前若服裝、服飾、妝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須按現場考務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考場,否則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六、省統(tǒng)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教育考試。考生應知悉國家教育考試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考試區(qū)域(包括候考室、備考室、考場等場所)視頻監(jiān)控全覆蓋,考試全程錄音錄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法規(guī)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替考、組織高科技作弊等違法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V 美術與設計類
一、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妨礙相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須憑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提前1小時以上到達指定考點接受身份驗證和智能安檢門對隨身物品的檢查。
三、考生所攜帶的考試文具、用品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1.相關考試用具須自備,基本配備為:0.5mm中性黑色字跡簽字筆、鉛筆(含彩色)、炭筆、鋼筆、馬克筆、蠟筆、畫筆、水彩、水粉、丙烯顏料、鉛筆刀、橡皮擦、透明膠帶、雙面光滑無任何文字圖案的畫板等繪畫及輔助工具。超出上述品種的文具、用具、資料等禁止帶入考場。
2.禁止攜帶手機、耳機、手表、電子手環(huán)、平板電腦等具有通訊、拍錄、存儲及查詢等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點(考試封閉區(qū)域)?荚囘^程中,凡攜帶上述電子用品者,無論開機或者關機、使用與否,均以考試作弊論處,高考(含藝考)報名所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
3.因身體有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使用助聽器等)不便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須提前開具醫(yī)療機構證明和當地招考機構的審核材料。
四、嚴格遵守美術與設計類專業(yè)《考試說明》、考試時間及流程等相關規(guī)定。
1.開考前45分鐘考生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本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
2.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監(jiān)考員指令配合做好試(答)卷等考試材料回收。其中色彩科目交卷前,考生須安靜有序地使用考場配備的吹(烘)干機吹(烘)干答卷,避免畫面被破壞和試卷間黏連。期間嚴禁考生相互交換答卷進行吹(烘)干。
3.監(jiān)考員收齊所有考試材料、發(fā)出離場指令后,考生才能領回證件和考試用品離場。從監(jiān)考員開始收集考試材料至考生獲準離場前,均屬于考試實施時間段,考生須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嚴禁將上述考試材料帶出考場,嚴禁出現拍錄甚至傳播試(答)卷、考試場所等涉考敏感信息之類的違紀、作弊行為,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五、考生須在各科目試(答)卷上準確填寫考生信息,正確粘貼條形碼,并按規(guī)定作答。
1.須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晰地填寫考生信息,粘貼考生信息條形碼。粘貼條形碼、確認簽字前應認真核對條形碼、信息表上的信息,若與本人實際信息不符,應立即舉手報告;粘貼條形碼要貼正壓緊粘牢。凡考試信息漏填、錯填、書寫字跡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貼條形碼而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須在試(答)卷規(guī)定區(qū)域內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潔。答寫在規(guī)定區(qū)域外或非對應題號作答區(qū)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否則按無效答卷處理;不得破壞損毀試卷和答卷;遇試(答)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應舉手詢問,及時報告監(jiān)考員;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3.試(答)卷統(tǒng)一用透明膠帶固定在畫板上,不得用圖釘、夾子、雙面膠等固定試(答)卷,不得噴用定型液。
六、不得穿戴可能影響考試公正性的服裝、佩飾(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tǒng)一服裝)等進入考場。考生進場前若服裝、佩飾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須按現場考務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考場,否則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七、省統(tǒng)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教育考試。考生應知悉國家教育考試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考試區(qū)域(包括候考室、備考室、考場等場所)視頻監(jiān)控全覆蓋,考試全程錄音錄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法規(guī)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替考、組織高科技作弊等違法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VI 書法類
一、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妨礙相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須憑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提前1小時以上到達指定考點接受身份驗證和智能安檢門對隨身物品的檢查。
三、考生所攜帶的考試文具、用品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1.相關考試用具須自備(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裝),基本配備為:0.5mm中性黑色字跡簽字筆、毛筆、黑色墨汁、硯臺、毛氈等。超出上述品種的文具、用品、資料等禁止帶入考場。
2.禁止攜帶手機、耳機、手表、電子手環(huán)、平板電腦等具有通訊、拍錄、存儲及查詢等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點(考試封閉區(qū)域)?荚囘^程中,凡攜帶上述電子用品者,無論開機或者關機、使用與否,均以考試作弊論處,高考(含藝考)報名所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
3.因身體有特殊情況(如安裝有心臟起搏器、使用助聽器等)不便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考生,須提前開具醫(yī)療機構證明和當地招考機構的審核材料。
四、嚴格遵守考試時間和考試流程相關規(guī)定。
1.書法臨摹、書法創(chuàng)作兩個科目連場考試。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參加任一科目考試。
期間先進行書法臨摹考試(不允許提前交卷)。該科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自行晾干并妥善放置,防止污損。中場原地休整(原則上不離開座位)15分鐘后,再進行書法創(chuàng)作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
2.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監(jiān)考員指令配合做好試(答)卷、草稿紙等考試材料回收。交卷前,考生須安靜有序地自行晾干答卷,嚴禁與其他考生交換答卷進行晾干。
3.監(jiān)考員收齊所有考試材料、允許離開后,考生才能領回證件和考試用品離場。從監(jiān)考員開始收集考試材料至考生獲準離場前,均屬于考試實施時間段,考生須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嚴禁將上述考試材料帶出考場,嚴禁出現拍錄甚至傳播試(答)卷、草稿紙、考試場所等涉考敏感信息之類的違紀、作弊行為,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五、考生須在各科目試(答)卷上準確填寫考生信息,正確粘貼條形碼,并按規(guī)定作答。
1.開始答卷前須在每張考試用紙的指定位置準確、清晰地填寫考生信息。整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再在自行確認的4張(四種字體)正式答卷上粘貼條形碼,并貼正壓緊粘牢。粘貼條形碼前應認真核對考生信息,若與本人實際信息不符,應立即舉手報告;凡考試信息漏填、錯填、書寫字跡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貼條形碼而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須在試(答)卷規(guī)定區(qū)域內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潔。答寫在規(guī)定區(qū)域外、草稿紙上或非對應題號作答區(qū)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否則按無效答卷處理;不得破壞損毀試卷和答卷;遇試(答)卷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應舉手詢問,及時報告監(jiān)考員;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六、嚴格遵守書法類專業(yè)《考試說明》及相關補充規(guī)定。
1.書法臨摹應嚴格按試題范本提供的字數、排序進行臨摹,不得擅自更改。書法創(chuàng)作須按試題規(guī)定的文字內容書寫,不得增加、減少或更改文字內容,有繁體的字須使用繁體,不得書寫標點符號。
2.不得在答卷上落款與鈐印,不得畫界格。除給定內容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標記。兩個科目作品須統(tǒng)一采用豎式、從右向左、自上而下的格式依序書寫。
3.考場統(tǒng)一提供四尺三開半生半熟宣紙8張(其中答卷紙4張,相同稿紙4張),原則上不再提供。交卷時所有答卷紙和稿紙均須上交。
七、不得穿戴可能影響考試公正性的服裝、佩飾(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tǒng)一服裝)等進入考場?忌M場前若服裝、服飾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須按現場考務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考場,否則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八、省統(tǒng)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教育考試?忌鷳医逃荚囅嚓P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荚噮^(qū)域(包括候考室、備考室、考場等場所)視頻監(jiān)控全覆蓋,考試全程錄音錄像?忌绮蛔袷乜紙鲆(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法規(guī)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替考、組織高科技作弊等違法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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