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http://m.ehavn.com  2024年4月12日  來源:湖南大學

  為貫徹落實國家招生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促進高等學校入學機會公平,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文件要求,2024年我校繼續(xù)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與報名條件

  對于各有關。ㄗ灾螀^(qū)、直轄市)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報考:

  (一)符合2024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ㄈ┍救司哂袘艏诳h中學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ㄋ模┓稀镀胀ǜ叩葘W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二、招生計劃與招生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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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根據考生報名情況、生源質量、地域差異等制定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數(shù)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數(shù)執(zhí)行,最終招生計劃及專業(yè)分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ǘ┱猩鷮I(yè)
 
專業(yè)名稱 科類 選考科目要求
英語 文史 歷史+不限
日語 歷史+不限
法學 歷史+不限
新聞傳播學類 歷史+不限
行政管理 歷史+不限
城市管理 歷史+不限
金融學 歷史+不限
國際經濟與貿易(實驗班) 歷史+不限
城市管理 理工 物理+不限
金融學 物理+不限
英語(語言智能實驗班) 物理+不限
工商管理 物理+不限
城鄉(xiāng)規(guī)劃 物理+不限
建筑學 物理+不限
精算學 物理+不限
土木工程 物理+化學
藥學 物理+化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 物理+化學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物理+化學
建筑環(huán)境與能源應用工程(低碳建筑實驗班) 物理+化學
工程管理 物理+化學
智能建造 物理+化學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 物理+化學
生物技術 物理+化學
工程力學(力學實驗班) 物理+化學
化學工程與工藝 物理+化學
化學類 物理+化學
生物醫(yī)學工程 物理+化學

  三、報名方式

  考生須于2024年4月26日前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流程和要求如實注冊與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確認報名志愿,完成報名申請。上傳材料包括:

 。ㄒ唬逗洗髮W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該表由報名平臺系統(tǒng)生成,每一頁均須考生所在中學審核、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所有報名材料均上傳至報名平臺系統(tǒng),考生不需寄送任何材料至我校。報名材料須完整、真實,考生所在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一經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規(guī)定處理。

  四、選拔辦法

  學校根據生源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完成的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結果,2024年5月底前組織學科專家組完成對考生的報名申請材料的審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湖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

  五、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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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得我校2024年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須按生源省(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單獨填報志愿。

  (二)錄取原則

  按照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對高考成績(含全國性加分)達到生源所在省對應招生類型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根據高考成績(含全國性加分)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ㄈ⿲I(yè)確定原則

  按照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根據高考成績(含全國性加分)擇優(yōu)確定錄取專業(yè)。高考成績(含全國性加分)相同者,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黑龍江、甘肅、吉林、安徽、江西、貴州、廣西),學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同分數(shù)排位進行錄取;對于其他省份,依次按照語文、數(shù)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對未能滿足專業(yè)志愿,填報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yè)調劑,填報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六、監(jiān)督機制

  考錄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學校監(jiān)察處聯(lián)系電話:0731-88821680。

  七、其他

 。ㄒ唬┛忌鷳局\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和程序進行申請,確保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若發(fā)現(xiàn)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guī)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并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ǘ└鶕逃肯嚓P規(guī)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有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錄取資格復核。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ㄈ┪倚⒃凇昂洗髮W本科招生網”及時發(fā)布招收高校專項計劃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并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因提供錯誤的個人信息而產生的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ㄋ模┞(lián)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麓山南路1號湖南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410082
  咨詢電話:0731-88823560
  傳真:0731-88823070
  電子郵箱:admi@hn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admi.hnu.edu.cn/

  八、本簡章由湖南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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